生育保险申报材料如下: 一、
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的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摄于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报生育保险材料 女职工正常产或剖腹产的材料: 1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 女职工
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出生证明》或婴儿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6 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原始印章,下同); 7 明细费用清单(仅限并发症提供); 8 银行账户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开户银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