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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龙泉街道劳动争议调解领导的通知

关于成立龙泉街道劳动争议调解领导的通知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024-03-02 12:58:49 已帮助19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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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另一方申请仲裁的,或者履行完毕后,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下就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事项已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又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申请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相关法规的了解我们也很容易就可以看出国家对解决劳动争议的行动力和决心。所以遇到劳动纠纷不建议劳动者走极端,通过法律途径一样可以解决劳动争议而且还能最大力度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也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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