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及申报如下所示: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
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希望对您的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