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农民工被
拖欠工资达三年及以上仍未得到支付,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其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让其支付所欠
工资,同时要留存协商过程中的相关
证据。要是协商无果,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勒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并且对用人单位予以
处罚。倘若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妥善解决问题,农民工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
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必须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还能够
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