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了我国《
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
根据该
法规,当
经济补偿时,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年份,以每一整年为单位,支付与该员工一个
月工资水平相当的
补偿金额。
若该员工在过去的六个月至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为本公司服务,那么补偿金额则计算为足额一年;如果服务期不足六个月,公司将支付该员工半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对于非法辞退现象,公司须以同样标准给予该员工经济补偿的两倍作为
赔偿金。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该员工在签署协议或合同结束后的前12个月内,所有的平均
工资,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公司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同时,向他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