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
宣布破产之际,对于员工的
赔偿主要涵盖了
经济补偿这一部分。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将根据
劳动者在该公司所工作的时间长度来确定。
如果劳动者为公司服务达到或超过一年,每多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反之,若工作未满一年但满半年的情况,则按照一年来计;而对于那些工作未满半年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可得到半数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支付完法定的经济补偿之后,破产公司的财产将用于优先偿还破产所需的费用与共同利益的
债务,后续的债务偿还顺序如下:首先是破産企业对员工
拖欠的工资、
医疗费用、残疾补贴及抚恤费用等,其次是员工个人账户应划入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再次是法律及行政
法规中所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款项;接着是破产企业拖欠的除上述款项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
破产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
债务清偿需求,那么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