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事例中,当员工自行决定终止与其雇主之间的劳工关系而非由于特定的法定事由时,将不会享有
经济补偿。
然而,如下述这类法定情形出现时,
当事人主动结束
劳务合同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其在
劳动合同中所承诺的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的义务;未能按时且足额地向
劳动者支付
工资报酬;以及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劳动者必须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上述所提到的这些情况确实存在。
如果仅仅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主动离职,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法要求得到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