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主要有两类方式:友好协商或者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解聘。
若是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则您与用人单位需要就解约所涉及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如
经济补偿金的金额以及其他相关约定等,然后共同签署解除协议从而正式终止
劳动关系。
而根据法律规定来解聘员工,又可分为由员工单方面提出离职(即
劳动者解除)和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即单位解除)。
在劳动者解除这一情况中,例如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或迟延或不足额发放
工资等情形出现时,员工需提前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至于单位解除,比如因员工无法有效完成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
裁员举措等原因导致,同样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规范化程序。
对于工作满九年的人员而言,假如离职行为并非出于单位失误且系个人主动提出解约意向,通常来说并不享受
经济补偿待遇。
然而,如果是由于单位提出解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被解雇职工,理论上仍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通常为其前九个月平均工资。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上述情况的具体判断应以实际工作环境及用人单位解除理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