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无疑构成了对
劳动合同的侵犯性的解约。
根据中国《
劳动合同法》严格的法律规定,当女性员工处于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假期间时,雇主不得依据无
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
裁员的条款来解除与她们之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贵司试图以其他方式迫使您主动离职,请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等等。
您有权利拒绝接受这样的离职请求,并且应该向公司明确表达出您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
倘若公司仍然坚持采取此类行动,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交劳动
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恢复履行原有的劳动
合同义务,或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