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做法是无法采取的。
因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本身就已经构成了
违法行为。
虽然员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主动离开岗位,这种行为属于违反了
劳动纪律,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用人单位仍旧有责任向他们支付已经为其工作部分所对应的
工资。
然而,当由于员工未经提前告知即离开工作岗位而给单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时,单位有权提出要求员工进行
赔偿。
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实际发生的损失以及具体的金额。
此外,我们强烈建议单位能够尽快地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便妥善地解决问题,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单位也应该妥善保存所有与该员工工作有关的证据,以此为将来可能出现的劳动
仲裁做好准备。
总而言之,对于单位拒绝发放工资的做法我们并不提倡,因为这无疑将会使单位面临更多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