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为员工交纳
社会保险金时,这不仅仅是道德和道义上的失职,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
行政责任层面,意即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勒令存在
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改正;如若
逾期仍然没有得到改善,那么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可能对这类用人单位实施处以应交社会保险费用额及1倍至3倍之间的罚款措施,而对于对应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则会处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
至于
民事责任方面,
劳动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解除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并且向用人单位提出
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必须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补缴,如果因为这样的行为给劳动者带来了任何形式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都应该对此进行
赔偿。
总的来说,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一旦相关单位违反了这项义务,就将会面临到来自于法律的多种风险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