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劳动
仲裁事件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应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予以审结完毕。若因事件情况复杂而需延长时限追查真相,必须经过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慎重批准后方可执行,且此种形式的延期还需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涉事双方
当事人详细告知,但总的延长期限不能超逾十五个法定工作日。然而,实际的
审理期限往往会受制于多个客观因素,如事件本身的繁复程度、有效举证的充分与否以及仲裁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均是影响因素。如您遭遇了类似困境,我们建议您在
仲裁程序中配合仲裁机关的职责推进工作的同时,适时提交相关
证据及材料,共同推动仲裁进程顺利顺畅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