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周
六、日
加班的问题,需注意以下几点:若在周末
劳动者并未接受过有关加班的决定且选择不参与加班安排,则雇主扣减其薪资将构成
违法行径;
然而,假如事前劳动者已明确表示同意加班,但最终未能如期实施相关加班任务的话,雇主进行薪资扣除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这实际上反映出双方之间的约定已经构成了违法协议,故应由违反盟约的一方负起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