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
法规下,当公司达成收购时,原先实行的
劳动合同仍旧保持有效性,且其所承载的
劳动者权益及责任也将由接替原公司运营权责的新的用人机构继续承担。
因此,在公司收购完成之后,尽管劳动者需要重新签订相关合同,但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仍维持不变,这并不会对二者间的合法合作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另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若因公司收购行为导致知识劳动合同所需履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受影响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
经济赔偿要求。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