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用人单位未发工资时,员工有权要求足额支付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可获经济补偿,逾期不付还能主张赔偿金,可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后,单位仍逾期不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维权步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员工因用人单位未发放工资可依法主张多项权益,包括足额索要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逾期支付时的加付赔偿金,同时可通过协商或仲裁途径维权。
1.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应享有的核心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延支付。
2.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时,员工可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4.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借助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这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权益。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员工可要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4)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提醒:
员工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建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超过维权时效。
若用人单位未发工资,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一)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工作情况,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要求加付赔偿金。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若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仍不支付拖欠工资,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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