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倘若员工因为工作场所恶劣的环境损害了个人的健康,那么他们将有权利提出经济上的索赔要求。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保障雇员的劳动安全无疑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换句话说,如果工作环境严重危害了员工的身心健康,那就表明用人单位未能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由此,
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寻求
赔偿,以弥补所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失。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