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签订
离职协议后,仍然有权利发起主张索求
赔偿待遇;
2.倘若公司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劳资关系的解约操作,即便员工签署了离职单据,依然有权对此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
3.需要关注公司是否严格遵循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财务条款,全数
支付经济补偿金或
赔偿金给员工。
如若发现资金支付比例偏低,员工有权以向当地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来解决
纠纷。
然而,如前所述,如已签署离职协议,且对
离职补偿事宜达成共识,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益,双方至此再无其他争议者,尽管求职者仍可提出
申诉,但
败诉的风险可能无法避免。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签署离职协议,这意味着双方已经过充分协商,确认协议上所载事项,除非协议是在非法状况下签订的。
4.若是公司未能为雇员购买
社会保险,抑或是未能按期全额发放薪水,亦或是未能提供适当的劳动环境或防护措施,那么,受影响的雇员可以此作为依据,提出由于受到压迫而
辞职的请求,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
经济补偿金。
补偿分为两类,即因非法结束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赔偿金及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