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员工的薪资待遇受到严格保护,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克扣。
因此,在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辞职后,
劳动者不应再被扣除
工资。
具体看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雇佣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须向其支付所有应得报酬,且付款方式必须是一次性的。
若有用人单位无端
拖欠劳动者一个自然月的工资,那么这些劳动者便可以前往当地劳动局下属的监察大队投诉该
违法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