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词之含义便在于明确说明双方法定未建立完整的
雇佣关系,乃是双方在履职过程中的融合与磨合时期。
2、关于试用期员工离职是否仍可享有应届毕业生资格,其关键因素在于
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是否已签订
劳务合同。
若确已签订劳务合同,则劳动者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反之,如并未签署此类合同时,那么员工在离职之后,其身份仍旧保持为应届毕业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