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已达法定
退休年纪并且累积缴纳
社会保险费满15载以上者,可依照相关
法规提出退休申请。
关于退休事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1.在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前一个月份内,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提供本人的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用于
办理退休金领取卡)以及个人照片(用以制作
退休证书)等必备资料;
2.
社保负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依据当事人的实际状况填写相应的退休审批表格,同时与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并列为退休当月提交至社保机构进行审核,由社保机构对其是否具备退休资格作出明确判定;
3.在社保机构审核通过之后,会以当事人的退休年纪、缴保时间长度、历年缴费基数、所在地对应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等因素综合考虑为其计算出精确的
养老金数额;
4.接着,财务人员将根据社保机构核算出的结果修订完善退休审批表格并提交至社保中心确认及批准,得到肯定回复后,社保中心颁发退休批准文件并着手制作退休证书,同时委托有关银行部门审批处理当事人的养老金领取卡;
5.最后,财务人员把已经妥善处理完毕的退休证书、银行卡等物品移交给当事人,从而完成整个
退休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