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期满公司既不续签又不辞退,劳动者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明确续签或终止意向,若公司拒绝续签,除法定特殊情形外应支付经济补偿。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与公司沟通时,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保留沟通记录。
-若公司拒绝续签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了解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和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权益。
法律分析:
(1)当合同期满公司既不续签又不辞退时,劳动者主动与公司沟通协商是明智之举。书面或邮件形式能留下有效记录,可促使公司明确续签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意向。若公司拒绝续签,符合条件的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能保障劳动者权益。
(2)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很关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之后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提醒:
劳动者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且注意仲裁时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公司沟通协商,用书面或邮件方式让公司明确续签或终止劳动关系意向。若公司拒绝续签,除特定情形外,公司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取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合同期满公司未续签也未辞退,可先与公司沟通,以书面或邮件方式让公司表明续签或终止意向。若公司拒绝,除法定特殊情况,公司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3.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取经济补偿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结论:
合同期满公司既不续签又不辞退,劳动者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明确意向,若公司拒绝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公司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遇到公司既不续签又不辞退的情况,先与公司沟通协商是合理的第一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要求公司明确意向能留下证据。若协商不成,收集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能依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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