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之
一:
以和解为主要手段加以解决。
例如,您可尝试与上级主管进行深入且富有成效的商榷并逐步化解矛盾,使得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
策略之
二:
若和解无望,亦无需气馁。
您可以选择启动法律程序。
首先,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相关的举报材料。
策
略之
三:
若前述维权措施无效,则可进一步向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提出
申诉,值得提醒的是,请务必在
劳动争议事件发生后的一年内提交书面的
仲裁申请。
策略之
四:
假如上述途径都无法满足您的期望,还可以考虑采取
诉讼途径来解决争端。
具体来说,您可以先行向仲裁机构提出上诉,待其中一方对裁决结果表示不服时,便有权向人
民法院再次发
起诉讼。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