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应依据
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具体累积时间,每满一年即需支付给劳动者相应比例的月薪作为补偿标准。
若雇员实际工作期超过6个月但未满1整年,则以完整1年来进行计算;相反,如果雇员的实际工作期不足6个月,则需给予雇员半个月的月薪作为补偿。
此外,对于未能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情况,如有雇员提出解除协议,本公司亦将承担此项责任并支付合理的
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