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遭受
工伤之日起,首要步骤便是径直前往所属地区的
社保部门
递交工伤认证申请,唯有经过相应的认证程序,方能进一步进行
伤残程度评估。
待
伤残等级被清晰界定之后,方可请求雇主进行相应的赔付处理。
倘若雇主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受害者有权
申请劳动仲裁。
1.关于
受害人所获
赔偿金额因不同等级残障而异,其中主要补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医疗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贴、一次性的就业补贴、一次性的医疗补贴、停业休养期间的
工资待遇以及膳食津贴和护理待遇等;
2.受害者须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即主管原劳动事务的政府机构)提出工伤认证申请,企业则需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期限内提交申请报告。
若企业怠于行动,那么受伤员工或其
直系亲属可于一年之内自行提出工伤认证申请。
在提供申请资料时,需附上:工伤认证申请书(通常情况下,劳动局官方网站都会提供该文档的下载服务)、与雇主建立
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报告等所需材料;
3.对于在伤病痊愈后仍遗留部分身体机能受损且劳动能力受到限制的受害者来说,必须提起劳动能力评估申请,并向所在地区设置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此机构通常设在同一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如果
劳动者缺少
劳动合同或者任何其他能够证明其与企业间
劳务关系的
证据,那么将难以
申请工伤认证。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首先尝试发起劳动
仲裁以确认其与雇主间的确切劳动关系,待
劳动仲裁程序得出肯定结果后,即可再次申请工伤认证;
5.为此事件相关的其它事宜。
《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