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
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若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内突然发生卒中症状(即“突发脑溢血”),其能否被界定为
工伤,主要依赖于具体情形。以下将进行详尽解析:如在作业时间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紧急病情而不幸离世,或者在48小时内经过全力救治仍无法挽回生命者,此类状况可视为
工伤事故。
然而,若脑溢血系由职业因素直接引发,例如因长时间
加班或过度劳累所致,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相关
证据予以证明,那么该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突发脑溢血,一般并不能直接被判定为工伤,尤其是当脑溢血的病因源于个人身体健康问题时。以上便是关于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或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意见建议,敬请咨询专业律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
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