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按照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你们有权拒绝强制性
加班,这是你们应有的权利。
在法律层面上,若雇主强行要求员工进行加班,那么你们能够做出相应的回应。
更具体地来说,中国的
劳动法律对此做了非常详尽的规定:
企业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工作时间的调整,即所谓的“加班”,必须经过工会和员工的共同磋商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授权。
但是,倘若公司提出的工作时间延长是出于以下情形之一,那时候你们是无法拒绝的:
(1)自然灾害出现时,或者遇到突发事故或其它紧急状况,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或财产构成潜在威胁,这时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当企业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影响到了生产进程和社会大众的利益,必须要尽快维修,以恢复其正常运行;
(3)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出现了其它须立即处理的事情。《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