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在雇佣
劳动者一个月后仍未能与其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此举无疑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
赔偿要求,若遭到单位拒绝或者协商无果,可依法向当地的
仲裁委员会提交
劳动仲裁申请书。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时间内,仍未能与其达成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形,必须按照法定标准,补充支付给劳动者双倍薪资。若超过一年以上依然未能签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被视为已与劳动者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关系,并应承担
赔偿责任,向劳动者补偿十一个月的相应
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