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在劳动诉讼中进行上诉,当事人必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仅允许原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中的原告方、被告方、共同诉讼参与者、诉讼代表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或者被终审法院认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非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享有上诉权;
其次,上诉主张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逾期不得再行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