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未签订劳务协议便开始为雇主工作的劳作者而言,他们若遇到薪资延迟发放且雇主并无明确答复的情况,首当其冲需要设法找出与其所在公司存有真实、实际劳动力签署关系的证据,例如,查阅公司内部员工的全名花名册以获取有关信息;或是寻求同事的公开声明及证言;此外,也可从自身携带的工卡以及其他证明自身身份和在该企业内从事工作经历的证件中寻找线索。带着以上证据,劳作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雇主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