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工作日安排员工加班时,其应支付的加班费用计算方法为:
以员工当月的薪酬基数除以全年中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日期,然后乘以150%再乘以加班天数。
若遇休息日无相应补休的情况,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的加班费用则为:
以员工当月的薪酬基数除以全年中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日期,然后乘以200%再乘以加班天数。
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企业需向员工支付的加班费用则为:
以员工当月的薪酬基数除以全年中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日期,然后乘以300%再乘以加班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