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经证实并不具备正式员工资格,且因此遭受解雇,那么将不必负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满足正式员工招聘标准,但仍遭解雇的情况下,则需要承担经济赔偿义务。
具体而言,经济赔偿金应根据该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被解雇,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劳动者在不满六个月的时间内被解雇,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