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定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我们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这是衡量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指标之一。
2.劳动生产率,它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工作效率,也是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劳动者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这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必要条件。
4.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这是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的地域性因素。
5.就业状况,包括就业人数、失业率等数据,这些都是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参考因素。
关于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并上报国务院备案。
同时,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