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责任方面:
在紧急避险情形中,若未超越必要限度则无需担负刑事责任;
反之,如逾越了必要限度则需担当刑事责任,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2.民事责任层面:
若危险源于自然因素导致,紧急避险者无需承受民事责任,但应酌情予以补偿。
而对于因紧急避险措施实施不当或超越必要限度引发不应有的损失时,紧急避险者须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