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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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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内容为行为人明知其掺入食品中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其销售的是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且其行为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却对此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并非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对其结果作为犯罪目的积极追求,则构成其他性质的罪。因此,在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本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但犯罪目的不是本罪的必要条件。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无任何营养价值,根本不能食用,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肌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等。本罪主要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如果掺入有害物属于食品原料,如防腐剂等,不构成本罪,如果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可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至于非食品原料是否有毒、有害,要经过有关机关鉴定确定。二是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即行为人虽未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他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认定这种行为,要注意查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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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

    (一)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本罪的犯罪对象也属于伪劣产品的概念范围之内,所以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本罪由于其客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而独立出来,并与之相排斥,故而在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及认定犯罪的标准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既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违法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的,应依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以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别

    两罪的区别在于:

    一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生产、销售的是有毒、有害的食品,即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的犯罪对象只是未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该食品中未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二是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须具有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而生产、销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尽管也掺入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但加入的物质仍然是食品原料,只不过是变质、腐败或被污染了。

    三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客观方面要求的行为即可构成既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是危险犯,只有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能构成既遂。

    (三)本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与投放危险物质罪区别的关键是,犯罪的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获取非法利润,虽然行为人对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明知的,但并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目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伤害,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本罪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关键在于对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不是故意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而本罪则故意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四)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区别关键也是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重大责任故和玩忽职守罪对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主观上是过失的。

    (五)本罪与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本罪既侵犯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在客观上往往也造成多数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所以它与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区分二者之间的关键在于把握两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故意内容不包括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后果的积极追求,而只是放任此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中包括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积极追求的意志内容。所以,如果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目的在于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就应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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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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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3、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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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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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1:53:08

若不知被告现住址应该怎么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不知被告现住址时,可从与被告有密切关系的人处打听信息,这些人可能知晓被告的现住址。 (2)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交易记录、合同等资料会留存被告可能的地址信息,可从中查找。 (3)若前面方法都行不通,在诉讼程序里,向法院提供被告其他身份信息,法院有权通过公安部门等机构查询被告户籍登记地址。 (4)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能被退回,这时可申请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诉讼程序可继续。 提醒: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被告地址时,要确保信息来源合法。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1:36:48

什么情形可以推断医疗机构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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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没按法定或行业要求开展医疗活动,可推断其有过错。 2.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影响对医疗行为判断,也能推断有过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破坏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可推断过错。 不过,若医疗机构能自证无错则除外。

2026-06-03 08:11:55

没有经我同意磨错我牙齿,后说套好牙齿能正常吃东西再说,现在套了22只牙,调了6次都不能正常吃东西

最近回复:

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依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6-06-01 23:10:23

婴儿出生后死亡医院怎么处理,想了解医院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在婴儿死亡后需要告知家属?

最近回复:

建议你进行尸检,然后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资料,再来分析医院有没有责任或者过错

2026-05-29 03:48:31

对方若隐瞒病史能否索要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对方隐瞒病史能否索要赔偿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隐瞒病史的性质和影响等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在不同法律关系中,对方隐瞒病史的赔偿情况不同。在保险合同关系里,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不会给予投保人赔偿;若保险人未发现而正常承保,出险后保险人可拒赔,符合法定情形时,投保人还可能承担保险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能否索要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若您遇到对方隐瞒病史的情况,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5-28 22:46:42

可以办理医疗纠纷吗

最近回复:

可以办理医疗纠纷,目前的基本情况是?

2026-05-27 09:23:25

我需要咨询医疗方面的问题

最近回复:

您好,我可以为您提供医疗方面的法律咨询。常见的医疗法律问题包括:医疗纠纷(医疗过错鉴定和赔偿)、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费用纠纷、医疗保险理赔、工伤医疗待遇、医院违规收费、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医疗美容纠纷等。如果您或家人遇到了医疗相关的法律问题,请描述具体情况(发生了什么医疗问题、在哪家医院、什么时间、造成了什么后果),我会为您详细分析。

2026-05-26 13:37:05

我是检验科工作人员,因为在化验时没有对标本状态进行标明,导致医生误判

最近回复: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这是工作失误,可能要受到内部处罚,如果误判严重,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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