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非如此。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备案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此类劳动合同的签订需在双方充分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并且还需经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方能正式生效。
目前,现行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前往劳动局进行备案,因此备案环节并非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必不可少的步骤。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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