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能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劳动者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检举、投诉。
在接到举报之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依法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补充所需款项;
并从欠款之日起,按照每日欠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若逾期仍未支付,则由相关行政部门对欠款金额处以一倍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