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在决定对员工进行解雇或
辞职处理时,必须提供合理的原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倘若缺乏合理的解雇或辞职原因,则应对员工给予
赔偿,
赔偿金额相当于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计算得出的两倍额度。
至于经济补偿方面,将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相应的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