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的法学上的定义乃是指在特定的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合同约定,他们在此合同中同意其不会将相关的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的第三方知晓。
至于竞业限制协议,它则是企业雇主和受聘劳动者达成的一项合同,其中规定,雇主需要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作为交换条件,劳动者承诺在离开原就职公司后,不得在其他与其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机构间兼职工作,同时也不可自己开办类似的公司或从事相同类型的业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