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不让加班通常不算员工被迫离职,员工因此离职一般无法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这意味着加班并非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公司不让加班是合理行使管理权限,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员工权益。而被迫离职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使劳动者权益受损,劳动者无奈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让加班显然不符合这一情形。所以,若员工因公司不让加班而离职,不能认定为被迫离职,通常也不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劳动权益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