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员工流产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当女职员在孕期不满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其有权享有为期十五日的法定流产假期。
而对于孕期已满四个月之流产的女职员,其将拥有长达四十二日的产假。
在女雇员接受流产手术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其所参加的生育保险类别,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
若该女雇员未能参加生育保险,则其医疗费用将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