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若雇员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那么公司需要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如果雇员在公司工作还未满六个月,那么公司需要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金额;
而雇员如果已经为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此外,如果雇员的月工资水平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公司在支付经济补偿时,需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