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工作过程中所受伤害被确认为是因职业原因所致,那么在取得拥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您的医药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垫付责任,而在这段时间里(即工伤治疗与康复期间)的正常工资水平仍应按照原先的规定进行发放。
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如果您需要他人照顾,这部分护理费用也将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此外,在住院期间,您还可享受当地标准的伙食补助费。
当您的身体状况逐渐恢复稳定时,您有权申请对自身劳动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工伤的具体级别。
随后,根据这个级别,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伤残赔偿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以上所述的任何一项义务,您都可以前往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以此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