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主动离职不签离职协议,公司可先沟通并记录,书面告知相关内容;因条款异议拒签可协商修改,无正当理由拒签则完成手续后按正常流程办理,留存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离职协议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公司先与员工沟通并做好记录,是遵循合理程序的体现,能证明公司已履行告知义务。书面告知员工离职需签协议及相关内容,是保障员工知情权。若员工因条款异议拒签,审查并协商修改合理部分,体现了公平协商原则。无正当理由拒签,公司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后按正常流程办理,出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保和档案关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留存员工已离职及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可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中作为有力支撑。如果您在处理此类劳动问题时遇到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