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5-02 16:15:09 已帮助145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鉴定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若劳动者遭受的工伤认定已过时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仍可通过走人身损害赔偿之途径进行维权。
具体而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当某个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被确诊患上职业病,他所在的用人单位须在30天内,即从意外或疾病发生之日起,或是被确诊并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报资料。
然而,如遇特殊情形,劳动者又急需获得合法权益保障,此时可报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将申请期限予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盈科王雨昕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盈科王雨昕律师

帮助人数: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