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如能达成合意,可随时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希望提前结束与其所在公司的雇佣关系,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向企业提出申请方可生效。
此外,若员工在试用阶段,则只需向前任雇主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准确告知即可获得合法许可。
针对用人单位可能出现的以下情况,员工有权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所承诺的条款,为员工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或生产环境;
(2)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其工资薪酬;
(3)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劳动合同因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使劳动者享有权利选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