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作为雇佣方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并划定双方权益及责任之书面协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如用人单位自员工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仍未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对员工每月额外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也就是说,公司仅需在员工上岗后的一个月内将劳动合同正式签署即可。
而对于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