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时能否提出赔偿请求,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需根据实际状况进行细致深入地研究分析。
所谓劳动合同变更,系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自合法缔结之日起,至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际,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充实或删除的法律行为。
而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则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替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