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情况下,工伤伤残职工或其直属亲属以及工会机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医学鉴定确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的十二个月内,均可亲自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管理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
如超出此期限,职工将无法再申请工伤赔偿;
而,除非员工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并非自身原因导致错过申请期限,否则此类工伤申请将不予受理。
然而,若是工伤认定成功,职工仍有权利依据相关法条进一步主张应得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