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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4-18 14:40:14 已帮助22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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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明确要求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关键性的必要条款:
首先,明确列举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全称、企业的注册地址以及合法代表法人或主要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次,详尽列示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居住地详细地址以及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编号等;
再者,确立清晰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
进一步明确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与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段及其对应的休息与休假权利;
最后,明确规定劳动薪酬、保障性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事宜。
在此基础上,劳动保护、劳动环境及职业安全危险防范也是不可或缺的条款之一;
而且,法律、法规赋予劳动合同的其他相关事项也必须被纳入到劳动合同之中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全面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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