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试用期后遭单位解雇,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向该员额外支付经济赔偿时,其赔偿额度应按照员工在职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基础,标准是每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赔偿金额;
若员工累积工作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将视为一整年来计算;
若员工累积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资数额的赔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